机构简介
中心简介
中心领导简介
科室简介
分中心介绍
工作动态
工作动态
行业新闻
政策法规
国家政策
省级政策
市级政策
业务指南
缴存
提取
调整
贷款
便民服务
贷款计算器
贷款速算表
党的建设
党的建设
下载中心
单位版业务手册
单位版业务插件
业务表册
业务材料

提取

    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提取一次告知书
    发布时间:2019-09-24  浏览次数:15124次   [返回列表]     打印

    一、办理条件

    (一)缴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6个月以上未再就业;

    (二)当前无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所需资料

    (一)缴存人本人身份证;

    (二)单位人员办理的,提供单位人员的身份证和单位介绍信;

    (三)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

    (四)缴存人本人银行一类卡(折)。

    三、办理流程

    (一)提取初审。提取人持业务办理所需资料到政务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窗口进行提取初审,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提取规定的,准予办理。

    (二)提取复审住房公积金业务复核人员对初审完成的提取业务进行复核。

    (三)提取划款提取业务复核通过后,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人员向提取人划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