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为正常状态;
2.当前无住房公积金贷款;
3.提取金额不超过建房、翻建的实际支出金额。
二、办理要件
1.建造自住住房证明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
(2)支付费用凭证;
(3)本人银行一类卡(折)。
2.翻建自住住房证明材料:
(1)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书;
(2)支付费用凭证;
(3)本人银行一类卡(折)。
三、办理流程
申请人持办理要件提出申请→业务经办人员初审、复审→业务经办人员将提取资金划转到申请人的银行一类卡(折)。
四、办理时限:办理要件齐全的,即时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