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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告知书建造、翻建(自建二层以下住宅)住房提取
    发布时间:2019-06-13  浏览次数:11855次   [返回列表]     打印

    一、办理条件

    1.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为正常状态;

    2.当前无住房公积金贷款

    3.提取金额不超过建房、翻建的实际支出金额。

    二、办理要件

    1.建造自住住房证明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

    2)支付费用凭证;

    3)本人银行一类卡(折)。

    2.翻建自住住房证明材料:

    1)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书;

    2)支付费用凭证;

    3)本人银行一类卡(折)。

    三、办理流程

    申请人持办理要件提出申请业务经办人员初审、复审→业务经办人员将提取资金划转到申请人的银行一类卡(折)。

    四、办理时限:办理要件齐全的,即时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