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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金帮您解忧”(五) ——您会使用您的住房公积金么?
    发布时间:2019-09-12  浏览次数:8522次   [返回列表]     打印

    住房公积金与我们广大职工群众的生活密切相关,但是关于住房公积金,您了解多少呢?咱们每个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您会合理并正确的使用吗?哪些情况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呢?来看看职工们与小金的“对话”吧,也许您会从中有所收获!

    与小金“对话”(五)

    徐女士:小金你好,我刚买了套房,想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现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啊?我最多能贷多少钱?

    小金:您好,徐女士,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首次1-5年2.75%,6-30年3.25%;二次1-5年3.025%,6-30年3.575%。贷款个人最高上限为55万,夫妻双方为70万。当然还要根据您的购房总额来看,最多不超过您购房总额的80%。

    徐女士:那我都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小金: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现房贷款所需要件有:《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商品房买卖合同》、首付款收据或《黑龙江增值税普通发票》(原件),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购房协议和购房收据(有效期三年);抵押的《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借款人、抵押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离婚)证或户口簿原件;借款人夫妻双方的《个人信用报告》原件(两个月内有效);借款人银行一类卡(折)。

    徐女士:好的,要是办完贷款后还能再提取住房公积金了么?

    小金:要先办理提取再办理贷款哦,提取后留存六个月的缴存额就可以办理贷款了。

    徐女士:谢谢你小金!

    小金:不客气,女士,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拨打我们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0456-12329,会有工作人员为您进行更详尽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