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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严明党员和公职人员 “五一”期间“三不聚”纪律要求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02  浏览次数:8423次   [返回列表]     打印

    当前全省疫情防控进入“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关键阶段,按照省纪委监委要求,现将党员和公职人员“五一”期间“三不聚”的纪律要求公告如下: 

    一、严禁组织、参与聚集性活动。包括扎堆娱乐、打牌下棋、聚众出行、跳广场舞、结婚庆典等活动。 

    二、严禁组织、参与聚餐活动。包括亲属、朋友、同学、同事聚餐活动,红白宴席等。   

    三、严禁组织、参与聚会活动。包括同学、老乡以及社会团体组织的各类集会,在私人会所、家中(车库)、商服等隐蔽场所的聚会等。

    市纪委监委将加强监督检查,对上述行为一经发现从严从重处理。   

    举报电话:0456-12388

     

    中共黑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黑河市监察委员会      

    2020428

     

     

    来源:清风黑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