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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河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3-18  浏览次数:39次   [返回列表]     打印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黑河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3名委员,2025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黑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员名单》《关于2024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和2025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的报告》《黑河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关于上缴黑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费用的议案》《关于上缴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的议案》《关于调整按揭贷款保证金政策的实施方案》《黑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龙江银行黑河分行开办缴存业务资格的议案》。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河市人民政府直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7个科,1个分中心(含7个县、市、区分中心)。从业人员61人,其中,在编56人,非在编5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5年,新开户单位123家,净增单位48家;新开户人数0.59万人,净增人数-0.05万人;实缴单位2183家,实缴人数10.39万人,缴存额21.74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25%-0.48%-0.78%2025年末,缴存总额213.0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1.37%;缴存余额100.98亿元,同比增长9.56%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6家。

    (二)提取:2025年,2.46万名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12.94亿元,同比下降16.94%;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59.52%,比上年减少11.59个百分点。截至2025年末,累计提取总额112.05亿元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5万元,双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70万元。

    符合高校毕业生及省、市高层次人才政策(含龙江惠才卡持有人),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5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

    符合二孩、三孩家庭优惠政策,二孩家庭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5万元,三孩家庭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75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

    2025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13万笔4.4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33%18.60%2025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5.50亿元。2025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6.81万笔110.27亿元,贷款余额31.08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1.79%4.16%-3.45%。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30.78%,比上年末减少4.14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4

    2.异地贷款2025年,发放异地贷款692317万元。2025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21,095.05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2,798.93万元。

    (四)资金存储:2025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68.47亿元。其中,活期1.06亿元,1年以上定期66.65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0.76亿元。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5年,业务收入25,022.43万元,同比下降7.92%。其中,存款利息15,655.92万元,委托贷款利息9,360.60万元,其他5.91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5年,业务支出14,836.16万元,同比增长6.32%。其中,支付缴存人住房公积金利息14,610.49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225.67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5年,增值收益10,186.27万元,同比下降22.96%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5年,提取管理费用1,215.92万元,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8,970.35万元。

    2025年,上缴财政管理费用1,151.13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2,070.76万元。

    2025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4,641.77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88,427.34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5年,管理费用支出1,219.2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64.42万元,公用经费36.58万元,专项经费318.20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不良贷款余额225.86万元,不良率0.07%。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4,641.77万元。2025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33.58%,非企业单位占63.79%,灵活就业人员占2.63%新开户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43.09%,非企业单位占55.75%,灵活就业人员占1.16%

    (二)提取业务: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3.7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28.79%,租赁住房占2.54%,离休和退休提取占36.6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4.13%,其他占4.15%

    (三)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支持缴存人购建房15.09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42.47%,比上年末减少0.76个百分点。

    发放贷款笔数中,购买新建住房占66.19%,购买二手房占33.81%

    发放贷款笔数中,单缴存人申请贷款占76.09%,双缴存人申请贷款占23.91%

    借款人中,30岁(含)以下占47.98%30-40岁(含)占35.63%40-50岁(含)占12.35%50岁以上占4.04%;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90.82%,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9.18%

    (四)住房贡献率:2025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52.99%,比上年增加5.10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租购并举支持缴存人解决住房问题,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支付购房首付款、自住住房加装和更新电梯,支持购买和租赁保障性住房、多子女家庭购房等情况

    2025年,黑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推动政策优化与精准实施,聚焦缴存人住房刚需与改善需求,坚持租购并举,不断提升制度保障效能与群众获得感。

    1.同一户籍推行公积金代际共享。缴存人与父母和子女在同一户籍的,在办理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提取业务时,可同时申请提取父母和子女的住房公积金,实现住房公积金提取代际互助,一人购房全家帮。

    2.购房首付款支持公积金支付。正常缴存公积金的缴存人,在购买商品房时可直接申请提取账户余额支付首付款,用于“安居启动金”。6月份公积金直付首付惠民政策出台以来,该项业务提取金额201.46万元,极大减轻缴存人购房压力

    3.人才安居保障体系优化完善。龙江惠才卡的新市民、青年人可享受高校人才待遇,可贷额度不受账户余额20倍的计算方式限制。女性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贷款年龄由55周岁调整为60周岁。购买老旧房屋,抵押物房龄最长调整至30年(贷款年限与房龄之和不得超过50年)。同时,优化公积金贷款还款周期,偿还贷款最高年龄可延展至主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含共同借款人)。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月缴存额调整

    1)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应包括单位缴存部分和职工缴存部分,分别为职工缴存基数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限:依据黑河市统计局公布的2024年度黑河市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将黑河市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20814元;月缴存额上限调整为4996元,即职工个人和单位月缴存额上限分别为2498元。

    3)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下限:依据202451日起执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黑政规〔20241号)中规定的黑河市最低工资标准。确定黑河市2025年度缴存基数下限为1750元,月缴存额下限为176元,即职工个人和单位月缴存额下限分别为88元。

    4)调整执行期限:本次调整缴存基数、月缴存额上下限执行时间为202571日至2026630日。

    2.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黑河市自20255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1%2.6%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525%3.075%

    1)自202558日起,新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调整后利率执行。

    2202558日(不含)前已受理未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调整后利率执行。

    3202558日(不含)前已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年度内按照原利率执行,自202611日起执行最新利率。

    3.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

    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开户证明材料中的“户口簿”“居住证”办理要件。

    4.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1)购买黑河市辖区内新建商品房且符合购买自住住房提取条件的缴存人,可按合同约定申请提取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划转至开发企业提供的账户内,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2)优化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提取政策,持龙江惠才卡的新市民、青年人可享受高校人才待遇。

    5.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申请人,偿还贷款最高年龄由男性65周岁、女性60周岁,延长至男性68周岁、女性63周岁。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2025年,黑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取消非必要证明材料,切实降低办事成本,综合施策提升服务效能,不断增强缴存人幸福感与满意度。

    1.简化灵活就业人员开户材料。取消开户证明材料中“户口簿”“居住证”要件,降低灵活就业人员开户门槛,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参与公积金缴存,进一步将新就业形态劳动群体纳入公积金保障范围。

    2.取消纸质版个人征信报告。缴存人无需再专程前往征信查询网点打印纸质报告,经本人授权后即可联网查询核验个人征信信息,从源头上减少纸质业务要件应用,提升个人隐私信息安全保护水平。

    3.整合提贷同步服务提质增效深度优化公积金提取与贷款业务流程,新增“提贷一体录入”功能模块,创新打造同页面一体化业务联办模式,避免业务要件分别录入,精简办理环节,压缩办理时限,显著提升服务质效。

    4.推行信息复用精简办事流程。聚焦高频服务事项优化办事流程,针对租房提取、还贷提取、先提后贷等常办业务,推行业务信息复用机制大幅压缩业务办理时限,切实增强职工办事便捷度与满意度。

    5.落实“高效办成贷款一件事”。积极落实国务院“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任务,推动数据互联共享与业务流程深度融合,实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全流程线上办理。截至2025年末,共受理业务8笔,办结贷款4笔,办结贷款金额163万元,办理成效位居全省公积金中心第二名。

    6.高效推进员工离职“一件事”。主动牵头协调外部技术部门,细化政策与对接标准,建立“双向联动”机制,经过多轮测试优化,实现员工离职“一件事”全流程线上办理,切实践行“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服务理念。

    7.党员干部主动下沉基层一线。主动送政策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让公积金惠民政策精准抵达群众身边。通过一系列专题宣讲活动,加强政策解读、提高公众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在增进民生福祉中彰显担当。

    8.精准纾困房企激发市场活力。主动聚焦“交房即交证”现房贷款与按揭贷款矛盾问题,立足职能定位主动靠前服务,强化政企联动。通过一系列举措有效缓解企业短期资金压力,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助力房地产市场回暖。

    9.服务质效获缴存人高度认可。在省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中,黑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评价办件数达11.96万件,以绝对优势位居市直部门第一名,且服务事项好评率100%12329服务热线高效回应群众诉求,解决实际问题,人工接通率99%,工单办结率达100%,服务口碑持续提升。

    (四)当年数字化发展情况

    2025年,黑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围绕加快数字化转型核心任务,构建高效服务体系,推动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向标准化、智能化、便捷化、安全化高质量发展。

    1.推行多元化业务办理渠道。依托自助终端机、手机APP、官方网站、微信小程序等多元化办理渠道,现业务网办率已提升至81.1%。通过加强多部门沟通协作,打破信息壁垒,结合电子证照多场景应用缩短业务审核周期,大幅压缩了业务办理时间。

    2.高频事项办理流程信息复用。加速推进数字赋能,优化高频事项办理流程,通过新增“复用信息”功能自动调用历史业务数据,有效减少重复信息录入与要件拍摄,显著简化信息采集环节,服务效率提升约20%60%

    3.深化管办分离防范潜在隐患制定实施了“管办分离”优化改造方案,推进业务系统规范化、智能化升级。通过优化身份验证、授权管理、信息查询等流程机制,强化敏感信息脱敏处理,提升业务运行可靠性与信息安全性,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

    4.升级信息平台拓宽服务渠道。制定实施了业务信息平台升级改造方案,优化完善平台功能建设。微信公众号新增业务消息提醒板块,新增业务提醒服务功能35项,丰富服务种类、扩大覆盖范围,推动服务渠道深度融合,持续提升服务质效与办事体验。

    5.以练促防筑牢网络安全屏障。持续完善网络安全防护体系,组织开展2025年网络安全事件应急演练。通过模拟“网站被攻击篡改”和“数据专线异常”等风险场景,多级联动紧密协作,应急响应精准及时,处置过程组织严密衔接顺畅,充分检验了应急团队在突发状况下的协同作战能力。

    6.多管齐下强化征信业务管理。持续规范征信异议处理工作,统一业务受理范围、材料要求、办理流程与对外渠道,提升异议处置质效,防范业务矛盾纠纷。不断完善征信业务管理制度,健全征信数据质量管控与应急处置机制,将征信数据质量纳入中心统一管理体系,切实保障缴存人征信信息安全与数据规范。

    (五)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获黑河市“市级先进个人”8,“记功奖励”1名,本单位“系统先进个人”8名。

    (六)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与执行案件共计13笔,涉案金额275.19万元。

    (七)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1.党建引领惠民担当聚合力。立足住房保障、服务民生职能,打造“公心向党?积金惠民”党建品牌,以品牌创建带动“双服务”提质增效。各县市(区)服务窗口因地制宜打造特色子品牌,全面提升公积金党建品牌辨识度与公信力。

    2.逾期贷款清收工作成效显著。采用分类施策、台账管理模式推进逾期贷款清收。截至2025年末,逾期违约贷款金额177.13万元,同比下降7.76%;逾期率降至0.57‰,较历史高位下降近1个千分点,资产质量持续保持优良。通过强化部门间联动协作,联合县市(区)司法局开展逾期贷款违约纠纷诉前调解,开辟逾期清收全新路径,“柔性解纷”彰显公积金温度。

    3.规范担保合作夯实信贷保障。持续规范贷款担保业务管理,健全信贷担保体系。通过严格招标程序、细化评审标准,择优选择优质担保机构合作,切实防范信贷风险,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安全平稳运行提供坚实保障。

    4.政务数据整合优化业务办理。顺利完成黑龙江政务网“企业信息及电子证照”数据接口与自有业务系统对接工作。通过深度梳理数据标准与字段规则,实现数据自动适配转换,大幅减轻企业信息采集录入工作量。进一步推动业务办理“免要件”,提升服务效率与办事体验。

    5.健全防控体系夯实安全根基。全面筑牢网络安全防线,针对重要时间节点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加强数据安全防护与网络运行保障。开展对外数据共享风险排查,整改身份认证、数据传输等薄弱环节,提升网络运维及数据安全管理水平加强日常审计与专项审计相结合,聚焦骗提骗贷升级、缴存管理失真、数据泄露滥用等新型风险,筑牢“审计防火墙”。强化资金风险管理预警,设定预警阈值,实时监测风险指标,制定利率风险和资产价值波动风险的管理策略,合理配置资产,制定应对策略开展风险对冲,切实防范资金运营风险。

    6.主流媒体平台宣传惠民政策。依托《黑河日报》设立公积金知识小课堂专栏,逐月刊发政策专题宣传,截至2025年底累计刊发33期,推动政策宣传走深走实。向国家、省、市级权威公众号及媒体平台推送先进经验与品牌创建成果56篇,报送省住建厅重点任务稿件41篇,全方位展示党建引领下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成效,推动品牌认知度与美誉度实现双重提升。

     

     

                                                        黑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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